老鸦镇人民政府 关于执行“两书一函”制度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
老鸦镇人民政府
关于执行“两书一函”制度
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根据《南部县安委办公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南安委办〔2022〕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全面压实“四个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严密防控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执行“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通知书
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约谈制的规定:对县委、 县政府及县安委会,镇党委、镇政府及镇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对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谎报、隐瞒安全事故的等情形,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由县安委办发出《约谈通知书》,组织对有关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在被约谈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约谈指出或交办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
国务院、省、市、县、镇安委办派出的工作组(检查组)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延伸考核)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举报查实的隐患问题和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由镇安委办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整改通知书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对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或启动问责。
三、提醒敦促函
针对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近期辖区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大的,由镇安委办直接向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督促企业抓好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自《提醒敦促函》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对逾期未开展提醒敦促或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作为约谈条件进行约谈。
老鸦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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